近日,江苏省宿迁市某超市的一名前员工向媒体报料,该超市抓住小偷后,有自己的一套“独特”处理手段,发现有小偷后并不提醒或制止他,而是等到小偷出门后再将其抓回来。抓到小偷后并不送警,而是以通知学校、家属或单位来带人相威胁,超市根据小偷的背景和承受能力“开价”,“罚款”从涉案物品价值的10倍到20倍不等。对此,你怎么看?
【观点1+1】 @刚柔v:这种做法有恐吓、敲诈、勒索之嫌。如果实事成立,是一种严重的违法侵权行为,必须追究超市法人的法律责任。 @南宫卿宇:处罚小偷是公安机关的事,超市有什么权利越俎代庖?维权要走法律途径,不能如此任意妄为。 @薍ovo:超市的这种做法虽然能震慑小偷,但不符合法律法规,而且还有敲诈勒索之嫌。 @清宵听雨夜梦归:有些小偷伸手后不仅毫无悔改之意,还屡错屡犯,如果不对其进行重罚,可能起不到震慑作用,所以超市这样做也是出于无奈。 @悦眉潇生画:小偷虽有错,但超市私罚小偷更有错,找传奇网,这是以暴制暴的做法,不但违法,而且也不利于社会和谐发展。 @秋泉12:超市没有处罚的权利,小偷固然可恨可恼,但他的人权也应该得到起码的保护与尊重。小偷犯了错,只能由司法机关处理,超市不要由受害者变成迫害者,让自己也犯法。 @朝楚暮秦_75075:超市的这一做法显然已经违法,因为有权惩罚小偷的只有国家的司法机关。小偷固然可恶,但法治社会绝不允许私罚。 【下期话题】 理想的选择 来自于江苏省的丁又也,今年的高考分数超过了清华大学在江苏省所设置的投档线,有望上清华大学,他却报考了华东师范大学,想成为一名物理老师。他说:“我知道以我的分数可以有更多的选择,但我更想把专业扎根在一线基础教育。”上海市控江中学应届毕业生严一粟也拒绝了北大清华的邀请,报考哈尔滨工业大学探测制导与控制(航天方向)专业。他说:“择校完全是跟我的理想挂钩。”有网友说,学生越来越理性,遵从内心,报考选择与一生的梦想挂钩。对此,你怎么看? (参与热点话题讨论,请关注《焦作日报》官方微博:@焦作日报) (本期栏目主持人 记者 王建新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