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 主页 > 元神传奇 >

以找传奇新服法律封(4)

  

“与以往抄袭鉴定不同,此次鉴定过程中,即使我刻意查找,也很难找到令人直接能作出‘抄袭’判断的部分。”余飞说,“仔细分析两本书的各种细节,我认为因为是同类仙侠、玄幻题材小说,两者有大量相同或相似的背景设置、专有词汇使用、专有逻辑运用等,甚至不排除后来者对先前者一些设置的借鉴。可能正是这些元素,导致读者产生抄袭的感觉。”

继余飞作出“无抄袭嫌疑”的鉴定结论后,2017年6月28日,四川西部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所就两部小说作出了鉴定意见:文字作品小说《三生三世十里桃花》和《桃花债》,其故事梗概、人物设置、人物关系、情节发展不同,不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抄袭。

3

网友“从众”是去个性化现象

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,余飞才从记者手里第一次看到网上盛传的“抄袭”调色盘。

“网友反抄袭的出发点是好的,但他们做的调色盘不专业,需要由专业人士带领一起做。”余飞坦言,“并不是所有的抄袭比对都需要做调色盘,而只有低级抄袭的比对才做调色盘。对于文字相同部分,除非是大段大段的相同才能算抄袭。如果就是几个字相同,不能算抄袭。”

余飞以网友做的调色盘举例说,其中一个细节是两部小说都提到了“蛐蛐”。余飞笑着说:“蛐蛐,你能玩,我不能玩吗?如果这种都算抄袭的话,那别人就不能写东西了,任何写的内容都算抄袭了。”

王军律师团队的高级顾问白小莉具体负责唐七“抄袭”事件的前期工作。她认为,大部分网友盲目地相信了调色盘。“调色盘的科学性值得研究。网友把制作调色盘当成娱乐可以。但是,你不能根据这个不专业的调色盘对别人的小说进行负面评价,抄袭是一种负面的法律评价。”白小莉说。

以找传奇新服法律封

白小莉

有心理学研究表明,网络暴力、网络攻击等都是网络条件下的去个性化现象。网络去个性化行为发生时,个体表现出行为责任意识降低、行为与内在标准不一致、自制力降低、人格扭曲等问题,从而导致个体做出在现实社会中通常不会做出的事情。一旦个体处于去个性化状态,会表现出无自知性,从而产生一些个人单独活动时不会出现的重复的、冲动的、情绪化的、有时甚至是破坏性的行为。在去个性化状态下,群体不分青红皂白地攻击目标,并且攻击的强度远超寻常而不能停止。

白小莉说:“此次唐七能站出来证明自己没有抄袭,其实就是想让网友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和判断,不是谁随便都可以说抄袭的,也不能随便做个调色盘就误导公众。其实,网友所说的‘抄袭’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抄袭。抄袭这个词被误用了。”

法律视角:

抄袭的析与断

以找传奇新服法律封

目前,“抄袭”一词成为影视圈的新热词,其传播与流行的程度与影视剧的热播基本同步,如影随形。是时候该为这个“抄袭”正名了。

1

抄袭之析:抄=窃

抄袭,在《辞海》中的释义为:把别人的文章、作品私自照抄作为自己的去发表;照搬别人的思想、方法、经验等。

在法律意义上,抄袭一词出现在1990年《著作权法》。该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即是“剽窃、抄袭他人作品的”。由此可见,1990年《著作权法》把剽窃和抄袭作为并列的侵权行为予以规定。

《辞海》有关剽窃的释义为:剽窃即抄袭,窃取他人的文字。因此,在2001年修改《著作权法》时,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为“剽窃他人作品的”,将抄袭从法律条文中删除,仅保留了更能体现该行为内涵的“剽窃”。2010年再次修改《著作权法》时,这一条文的内容没有改动,仅将条款序号从第四十六条变更为第四十七条。

由于抄袭的字面含义隐去了行为人主观意图的描述,读来更觉中性;而剽窃由于使用了“窃”字,窃即是偷,所以无论是在日常表述中还是在诉讼主张中,抄袭的使用频率明显高于剽窃。

为使阅读感觉更顺畅,下文中便趋众使用“抄袭”一词。

抄袭的词义明晰后,再来看其内涵。抄袭不仅包括照抄、照搬他人的作品,而且包括改头换面式的抄袭,如将他人作品中的遣词造句略作修改即作为自己的作品予以发表、将他人作品中甲的故事直接移植到自己作品中A的身上等。由此就出现了两种不同的抄袭,前一种是照抄照搬式的抄袭,后一种就是通常所说的高级抄袭。

在司法实践中,有关抄袭的案件也有一个逐渐变化的过程。从1990年《著作权法》颁布实施开始,法院即开始审理涉及抄袭的侵害著作权案件。此时的抄袭,大多被释为以照抄照搬式的抄袭为主。抄袭与被抄袭的作品也基本限于文字作品抄袭文字作品,而且大多以学术论文或者知识类、旅游类、历史类、文化类的文章、图书为主。

随着《著作权法》越来越被公众知晓和熟悉,抄袭者也开始转变抄袭手法,从明目张胆地照抄照搬式的抄袭向更为隐蔽的高级抄袭“进化”。高级抄袭最典型或者说最具知名度的案件就是2006年5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审结的《梦里花落知多少》抄袭《圈里圈外》著作权案(以下简称梦圈案)。这个案件虽然是高级抄袭的典型案件,但从抄袭作品和被抄袭作品来看,仍然是同一类型的文字作品与文字作品之间的抄袭。